四川省中医药发展促进会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促进会简介

发稿时间:2025.08.13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发展促进会 点击:1791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成立于2017年,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是5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促进会理事会成员涵盖四川省各级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省“三个一批”重点中医药企业等。目前促进会共有单位会员175家、个人会员3000余人。

  促进会的宗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重大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社会组织的政治性、社会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防范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助力四川社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力量。本会深入贯彻国家推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综合改革示范区及中医药强省战略,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授权委托的相关工作;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和协调功能,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政府部门、医院、企业、科研单位、专家学者等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目标,集聚中医药创新发展合力,推动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促进会的业务范围:收集、整理全省中医药行业的技术、管理、市场方面的信息;依法编辑内刊,推广推介中医药科技成果;开展科普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中医药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开展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努力学习,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水平。搭建四川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中医药跨区域协同发展;依法举办中医药推介会、学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博览会和调研活动等;组织本团体成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总结,根据需要为本团体会员提供技术管理、经济合作等咨询服务。制定团体标准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参与制定、修订行业质量技术标准,并协助政府部门组织贯彻实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开展中医药相关考核评价、评审工作;开展中医药产业考察调研,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帮扶,提出产业规划建议,助推产业发展。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依法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会员服务工作。组织会员依法开展中医药科技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中医药科技奖、中医药优秀论文、科研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等;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依法举办中医药科学技术展览、路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与医学实践相结合,促进新药、院内制剂的合理使用和不断创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授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