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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才评价试点 做好创新示范引领——省中医药局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签署中医临床案例库共建共享合作协议

发稿时间:2023.12.05 来源:四川中医药 点击:210
12月2日,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第六届岐黄论坛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杨震、国家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于文明、国家中医药局副局长闫树江、黄璐琦出席论坛。省中医药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兴军、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辰出席论坛并代表双方签署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与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合作协议。
 
 
论坛上,杨震指出,推动实现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中医药产业,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中医药力量。
 
余艳红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科技、产业、文化、机制创新,中华中医药学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进一步团结凝聚专家学者,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本次论坛主办方,中华中医药学会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是发展我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受中国科协委托于2021年开始建设中国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该库收集整理国医大师、院士、全国名中医经典案例,打造高水平经典医案数据平台;收录临床中医师的优秀临床案例,推动中医临床人才评价改革,让临床医师真正回归临床。
 
我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始终坚定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才,人才发展重点在评价导向的人才工作思路,在人才评价工作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现拥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600余名,培养省、市、县三级的名中医1000余名,中医药高级职称人员近2万名。近年来,创新实施中医药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省部级表彰,在全省9个行业性人才计划中新增中医药人才专项,专设省岐黄学者、名中医、岐黄菁英人才培养项目,形成涵盖医、药、护、技4类人员的中医药高级职称独立评价体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
 
根据协议,双方将聚焦中医药人才评价改革,重点围绕中医药人才学习平台搭建,推动中医药临床案例成果库建设,并应用于人才评价、激励、培养、使用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重点将案例库成果应用到人才项目评定、学科评估、绩效考核等领域,引导医师真正回归临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实的经验,推动改革合作试点成果成为全国中医药人才评价改革的样版,为全国中医药人才评价改革提供示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两院院士、中医药专家学者代表等400余人出席论坛。局人事教育处、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华中医药学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