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发稿时间:2023.02.15 来源: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点击:1515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按照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内部比选形式委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以及时间
(一)项目内容
1.对中心2023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项目进行全程项目管理(跟踪审计),指导、监督项目开展,确保该项目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
2.对中心2021年、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指导完成整改。
(二)项目时间
2023年2月-10月。其中2021年、2022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预计3月进场、6月底前出具正式报告;2023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项目进行全程项目管理拟于2月启动,项目结束时间以全部设备配置到位为准。
(三)商务条款
本项目总预算6万元。
1.付款方式:正式签订合同后付款30%;2023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项目完成后付款60%;正式出具相关报告后支付剩余10%款项。
2.服务地点: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特殊要求
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以及递交资料要求
(一)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非工作日除外。
2.公示时间:比选结束后在中心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二)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应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若由授权代理人签名,则应在代理申请书中附有授权委托书。
2.比选文件应包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基本情况(需备注地址、团队情况、行业综合评级等)、服务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案例展示)、费用收取标准报价以及业绩资料五部分,并按规定签署盖章、密封包装,包括一正一副两份。其中案例展示部分需提供类似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完整报告、项目管理报告各一个;业绩部分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审计项目经验以及5000万以上非工程类项目管理经验业绩、设备采购类项目管理业绩(需提供统计清单以及合同等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制作和递交的比选文件无效,中心不接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须在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文件。
3.比选文件送达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号楼604(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03240
四、确定并公布结果
(一)我单位将对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根据比选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择。
(二)结果在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布。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