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 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01.02 来源: 点击:3618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
为提高我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中医药知识和信息,现将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鼓励大健康产业及中医药文化旅游方面的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主,鼓励跨学科融合,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省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19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19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项目选题应以中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发展前沿;
(2)中医药研究新进展;
(3)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4)有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5)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药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和使用。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需提供佐证):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4-201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8日;
请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也须按时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请登录网站http://171.221.252.194:8089/下载“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登录平台完成申报(未举办2018年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的单位请填写“机构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注册)。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并上报,上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项目将不再退回修改。
(三)局直属、注册中医医疗机构和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拟面向外单位举办授予Ⅱ类学分的项目须在项目举办前2周内登陆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填报《四川省省级Ⅱ类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表2),并做好学员考勤考核,未在系统备案的项目将不予授予学分。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028-86203241
附件:1.机构信息导入模板
2.四川省省级Ⅱ类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为提高我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水平,促进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中医药知识和信息,现将2019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鼓励大健康产业及中医药文化旅游方面的继续教育项目申报。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乡村医生、初级及以下、中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主,鼓励跨学科融合,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省级中医药继续教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19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19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主办单位、授课教师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项目选题应以中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发展前沿;
(2)中医药研究新进展;
(3)中医药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研究新进展;
(4)有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5)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药先进技术、科研成果的引进、推广和使用。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需提供佐证):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4-201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8日;
请各市(州)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同时,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也须按时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请登录网站http://171.221.252.194:8089/下载“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登录平台完成申报(未举办2018年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的单位请填写“机构信息导入模板”,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注册)。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省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初审工作并上报,上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项目将不再退回修改。
(三)局直属、注册中医医疗机构和省级中医药学术团体拟面向外单位举办授予Ⅱ类学分的项目须在项目举办前2周内登陆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填报《四川省省级Ⅱ类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表2),并做好学员考勤考核,未在系统备案的项目将不予授予学分。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028-86203241
附件:1.机构信息导入模板
2.四川省省级Ⅱ类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代章)
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