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见行动!多地印发做好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9.13 来源:四川中医药 点击:1161
为贯彻落实好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新冠病毒肺炎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打好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贡献更大中医药力量,近日,德阳、宜宾、达州、阿坝等地全面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通知。
德阳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各条线(商务、公安、教育等)安排专人负责对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进行精准摸排,要做好中药供给、发放。卫健部门负责安排医疗机构熬制中医药预防处方;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会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宜宾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医药干预要纳入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救治全过程,定点医院要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制度,确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实行一人一方案,落实中药方药配送。并统筹部署重点人群摸排、需求统计、物资保障、运输配送、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定细化中医药干预方案并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达州市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障中药供给,各地要加强中药大锅汤应用经费保障,统一安排部署,要落实好中药煎药设备配备,分类实施中药大锅汤的发放工作。要求危重型病例实行一人一方,一人一策治疗,由定点医院负责提供中药汤药或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隔离点由各地负责指定县级医疗机构进行煎煮、配送,确保“点开药到”;封控区和重点人群,由就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煎煮、配送,如无法保障大锅汤用量时,由各地统筹县级医疗机构进行补产。也可动员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大锅汤的煎煮、发放工作。
阿坝州参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第十版)》和《阿坝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藏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二版)》规范开展中藏医药干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人群中藏医药“大锅汤"需求摸排。并提出如中药资源出现困难时,可向州卫生健康委报告,由州级统筹协调。
德阳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各条线(商务、公安、教育等)安排专人负责对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进行精准摸排,要做好中药供给、发放。卫健部门负责安排医疗机构熬制中医药预防处方;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会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宜宾市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医药干预要纳入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救治全过程,定点医院要完善中西医结合诊疗制度,确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实行一人一方案,落实中药方药配送。并统筹部署重点人群摸排、需求统计、物资保障、运输配送、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定细化中医药干预方案并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达州市印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中医药干预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障中药供给,各地要加强中药大锅汤应用经费保障,统一安排部署,要落实好中药煎药设备配备,分类实施中药大锅汤的发放工作。要求危重型病例实行一人一方,一人一策治疗,由定点医院负责提供中药汤药或中药配方颗粒;定点隔离点由各地负责指定县级医疗机构进行煎煮、配送,确保“点开药到”;封控区和重点人群,由就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煎煮、配送,如无法保障大锅汤用量时,由各地统筹县级医疗机构进行补产。也可动员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大锅汤的煎煮、发放工作。
阿坝州参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第十版)》和《阿坝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藏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二版)》规范开展中藏医药干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人群中藏医药“大锅汤"需求摸排。并提出如中药资源出现困难时,可向州卫生健康委报告,由州级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