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万参保群众受益!宜宾多项硬核举措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发稿时间:2022.07.20 来源:四川中医药、宜宾中医药 点击:711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
近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更好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办法》从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加强价格管理、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创新举措,既有顶层支持,又有落地措施,不仅利好中医药全方面发展,也让老百姓得到了切切实实的实惠与便利。
报销比例将更高
首先就很多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怎么调整,《办法》做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按规定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将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在已提高5%的政策基础上,再逐步提高到10%。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包括探索实施中医病种分值付费;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的中医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中医优势病种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同时,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药事业倾斜,总额增幅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区的平均增幅;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中药类结余留用比例,并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按实际进价顺加25%销售中药饮片。
据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措施预计会让近480万参保群众受益,将有效助推全市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审批流程更便捷了
《办法》对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增中医服务项目、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等四项审批流程予以进一步优化,让医疗保障更有温度,为群众幸福“加码”。
《办法》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所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住院和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范围,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
对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办法》也明确将其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建立定点办理的快捷绿色通道,加快定点办理。未来,在家门口看中医、报医保将更加方便。
同样加快办理的还有对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核,对疗效确切,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不仅简化审核程序,还将开辟审核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申报。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办法》指出,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开展评估,每年至少启动一次调价评估,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预计到“十四五”末完成对我市全部在用的中医类服务项目进行一次评估。
医保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
在中医医疗机构基金总额预算、政策改革、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医保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综合监管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跨部门联动的协同性,促进中医药资源合理配置,助力宜宾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更好地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办法》从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加强价格管理、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创新举措,既有顶层支持,又有落地措施,不仅利好中医药全方面发展,也让老百姓得到了切切实实的实惠与便利。
报销比例将更高
首先就很多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怎么调整,《办法》做出了规定。
《办法》明确,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按规定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将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在已提高5%的政策基础上,再逐步提高到10%。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提出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包括探索实施中医病种分值付费;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的中医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中医优势病种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同时,医保总额预算向中医药事业倾斜,总额增幅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区的平均增幅;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中药类结余留用比例,并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按实际进价顺加25%销售中药饮片。
据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措施预计会让近480万参保群众受益,将有效助推全市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审批流程更便捷了
《办法》对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增中医服务项目、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等四项审批流程予以进一步优化,让医疗保障更有温度,为群众幸福“加码”。
《办法》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所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住院和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范围,住院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
对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中医医疗机构,《办法》也明确将其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建立定点办理的快捷绿色通道,加快定点办理。未来,在家门口看中医、报医保将更加方便。
同样加快办理的还有对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核,对疗效确切,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不仅简化审核程序,还将开辟审核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申报。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办法》指出,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开展评估,每年至少启动一次调价评估,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预计到“十四五”末完成对我市全部在用的中医类服务项目进行一次评估。
医保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
在中医医疗机构基金总额预算、政策改革、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医保与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综合监管三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跨部门联动的协同性,促进中医药资源合理配置,助力宜宾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